尊敬的客户:
近日船代接到黄岛海关舱单科的通知:2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启用出口舱单传输时限管理,届时将在4218关区首先启用。根据海关总署172号令要求:预配舱单应当于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应当于装船前1小时向海关传输。
我们谨此通知您,希望您及时提交预配舱单,提前做好准备,减少出口舱单时限管理开关给出口操作造成的影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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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66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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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0-09-29 15:07:3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