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晨报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3日发表谈话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无充分证据表明美国内产业存在损害的情况下,不顾中国产业的抗辩意见以及美国内产业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强烈反对,作出不符事实的初裁决定,凸显美强烈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中方对此深表忧虑。
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美方能够客观分析在该产业领域美国部分企业竞争力不足的真正原因,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而影响双边正常贸易以及双方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
美国时间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美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损害初裁,认定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对美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中方企业联合应诉代理律师、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李磊11月29日在14家中国光伏企业于北京召开的应诉发布会上介绍说,ITC历史上在初裁中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见,但中国应诉企业仍积极参与抗辩工作,为之后的应诉打下基础。
根据程序,美商务部可能于2012年1月和2月分别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而是否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最终决定,最早将于2012年5月和8月作出。